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英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9  浏览次数:

 

各学部(院/系):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英语)”将于近期举行,以下简称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考试定于2021年4月11日上午(笔试)、4月17日上午(口试)举行,笔试、口试均为的线下考试。

现将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简介

1.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旨在对我校本科生英语语言文化知识和语言综合应用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我校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衡量标准之一。学生完成大学英语课程学习后,自第三学年起,可参加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考试通过者,或达到学士学位外语认定标准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2.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分为三类:“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和“其他类”。分类的对象及考试要求见《关于“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分类的规定(修订)》(附件一)。“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及“其他类”采用不同试卷。

3.考试构成

各类考试均由笔试单元和口试单元构成。

笔试单元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包括听力、阅读理解(普通类包括快速阅读)、翻译(艺术体育类为词汇与语法)和写作四部分,分别考查学生的听力理解能力、中等程度英文短文的阅读理解能力及快速阅读能力、词汇与基本语法知识和语言应用能力、英汉和汉英笔译能力,以及用英文写摘要、缩写、书信、命题作文等基本写作能力。

口试单元独立进行,考试时间平均每人5分钟,考查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

4.成绩构成及记载方式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笔试单元满分为90分,口试单元满分为10分。笔试单元成绩达到50分(含)以上者方有资格参加口试。笔试、口试单元均合格者,方被视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通过。通过者的“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成绩表”上将被记载为“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通过)”。

5.相关文件

有关“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及“其他类”的考试要求、题型结构、样题;口语考试说明等的文件,请查阅网页。

https://ggwy.bnu.edu.cn/pygl/xsxwks/index.html

通过校外其它英语考试的成绩,认定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的办法,请查阅网页。

https://ggwy.bnu.edu.cn/docs/20201013195758546991.pdf

二、考试对象

1.2017级、2018级本科生中尚未通过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者;

2.参加2020年秋季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笔试部分,获得口试资格,并获批保留口试资格者。口试资格只保留一次考试,过期者应重新参加笔试以获取口试资格;

3.2019届(含)以后准予毕业或结业,因未通过学士学位英语而未被授予学士学位者。

注:凡已通过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者;或已办理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认定手续者;大学外语必修课程为“大学日语”,或“大学俄语”者;主修专业为英语专业者,不应报名参加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三、考试报名

1.在籍本科生自2021年3月10日零时起至3月31日23:59止,通过学校“信息门户”进入“北京师范大学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保留口试资格者;于3月26日前至联系人处现场报名。

3.往届毕、结业生需参加考试者,请于报名截止日前浏览教务部网页的“常用下载”→“考试考核”下载,并填写“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申请表(限毕结业生)”,并将表格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

四、准考证领取

4月6日(周二)14:00之后,请报名学生到所在学部(院、系)教务老师处领取准考证。

五、口试名单公布及考试安排

4月15日(周四)17:00之后,请登陆“北京师范大学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看口语考试名单公告及口语考试安排。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口语考试

六、成绩公布

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将于5月21日前公布于“北京师范大学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通知栏目,通过者可在教务管理系统的“等级考试”菜单下查询个人成绩。

七、联系人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公共外语教学研究部王老师  后主楼十层1002室58808147  ggyw@bnu.edu.cn

 

教务部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公外部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