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12月“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英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3  浏览次数:

 

关于2020~2021学年12月“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英语)”考试的通知

(针对2017级校外实习后返校学生)

各部院系:

依据“关于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英语)考试的通知”,现就未能报名参加10月考试的“2017级在外地实习的同学”安排本次“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英语)”。

考试定于2020年12月5日日上午(笔试);12月13日上午(口试)举行,笔试口试均为传统的线下考试。现将“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英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简介

1、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旨在对我校本科生英语语言文化知识和语言综合应用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我校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衡量标准之一。学生完成大学英语课程学习后,自第三学年起,可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英语)”。考试通过者,或达到学士学位外语认定标准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2、“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英语)”分为三类:“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和“其他类”。分类的对象及考试要求见《关于“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分类的规定(修订)》(附件一)。“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及“其他类”采用不同试卷。

3、考试构成及成绩记载

⑴考试构成

各类考试均由笔试单元和口试单元构成。笔试单元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包括听力、阅读理解(普通类包括快速阅读)、翻译(艺术体育类为词汇与语法)和写作四部分,分别考查学生的听力理解能力、中等程度英文短文的阅读理解能力及快速阅读能力、词汇与基本语法知识和语言应用能力、英汉和汉英笔译能力,以及用英文写摘要、缩写、书信、命题作文等基本写作能力。口试单元独立进行,考试时间平均每人5分钟,考查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

⑵成绩记载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笔试单元满分为90分,口试单元满分为10分。笔试单元成绩达到50分(含)以上者方有资格参加口试。笔试、口试单元均合格者,方被视为通过“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4、相关文件

“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及“其他类”的考试要求、题型结构、样题、口语考试说明请查阅网站相关文件https://ggwy.bnu.edu.cn/pygl/xsxwks/index.html。参加其它英语考试的成绩认定办法请查阅通知https://ggwy.bnu.edu.cn/docs/20201013195758546991.pdf 。

二、考试对象与考试安排

1、考试对象

2017级因在校外实习未能报名10月份举行的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英语)”考试的学生。

注:凡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免修大学外语课程和认定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管理办法》(附件九,2020年10月修订)所列可被认定“通过”条件,并已办理认定手续者;公共外语必修课修读“大学日语”、“大学俄语”课程者;主修专业为英语者不参加本次考试。

2、考试安排

(1)2020年11月23日零时起至2020年11月29日23:59通过学校“信息门户”进入“北京师范大学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12月1日(周二)14:00之后,请考生到所在部(院、系)教务老师处领取准考证。

(4)12月10日(周四)17:00之后,请登陆“北京师范大学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看口语考试名单及安排。

三、成绩公布与记载

考试成绩将于2020年12月30日前公布在“北京师范大学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考试通过者的“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成绩表”上将被记载为“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考试(通过)”。

 

  • 联系方式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公共外语教学研究部  王老师  58808147

 

 

 

 

教务部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公外部

2020年11月23日